□記者 樊雪婧 通訊員 盧彥飛
本報訊 昨日,大河報記者從洛陽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7月1日至9月30日,2015年度洛陽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繳存基數將進行調整,市區繳存基數不得低于1400元,最高不得超過11121元。
洛陽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科科長俞慧斌表示,雖然每年都對繳存基數進行調整,但從今年開始,繳存時間統一進行調整,企業單位為7月1日至9月30日間,各級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則要等到次年第一季度再調,出租車行業7月1日將自動調整繳存基數。“如果錯過調整期限,將延至次年再調整,這樣可能會對職工貸款額度產生影響。”他提醒說。
此外,根據洛陽市統計局公布的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707元,2015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最高限額原則上不超過11121元,即不超過月平均工資的3倍。同時,繳存基數不得低于洛陽市人社部門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市區(含吉利區)、新安縣等為1400元;伊川縣、孟津縣、汝陽縣等為1250元。
據介紹,除繳存基數外,繳存比例也將進行調整,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其中,職工人均月平均工資高于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5倍的繳存比例按12%執行。調整后,洛陽市2015年度公積金繳存上限為(11121×0.12)1334.52元,下限為(1250×0.05)62.5元。
記者還了解到,調整前,公積金中心曾對全市100家繳存單位進行抽查核實,發現不少單位在年度繳存調整時虛報信息,按照最低標準給職工繳納公積金。而此次調整,不只是單位支付的基本工資,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總額都要算進去,包括獎金、加班加點工資、津貼和補貼等。
所以,此次調整后,將對公積金年度繳存調整增加審核程序,除城市區單位10人(含10人)以下的可直接至市區營業部或東城營業部辦理基數調整外,繳存人數在10人以上的,或單位一半以上人員繳存基數為一個標準的,均需至歸集科審核后再辦理基數調整手續。
由于此次需辦理繳存基數調整的單位較多,為避免排隊,公積金管理中心為企業排序編號,每天安排50號進行辦理,相關企業可至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進行查詢,在預約時間內前往辦理。
此外,他還提醒,如果所在單位未如實為職工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或擅自以最低工資標準作為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可以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舉報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