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董楠 通訊員 田貝貝
本報訊 7月13日晚10點30分左右,嵩縣交警大隊城區中隊在城區嵩洲路嵩洲食府門前查處交通違法行為時,一輛車牌為豫C38J37的白色轎車拒絕接受檢查并強行通過,把協警王鵬科撞趴在車輛引擎蓋上后加速逃竄,行駛了約2.7公里后協警才滑了下來。目前,王鵬科多處軟組織損傷在醫院接受治療,肇事司機李某因涉嫌妨礙公務罪被嵩縣公安部門刑事拘留。
昨日,記者聯系了仍在醫院接受治療的王鵬科,回想起出事那晚,他仍心有余悸,“身體上有多處軟組織損傷,手指和膝蓋受傷比較嚴重,非常后怕。”王鵬科說話聲音很虛弱。
王鵬科介紹,13日晚,大隊安排他們在縣區查交通違法行為,10點30分左右,一輛白色轎車被他們攔停,“該車司機始終沒有下車也沒有提供任何證件,我當時在該車前指揮其他車輛,突然一陣發動機的轟鳴聲后,我就被撞趴在車的引擎蓋上,當時汽車發動機聲音很大,車速也很快。”王鵬科回憶說,他當時膝蓋頂著引擎蓋,雙手緊扣車頭縫隙處。
“我不停地示意車主停車,可對方速度一直沒有降低。”王鵬科介紹說,他透過窗戶看到車內副駕駛上坐著一名女士抱著孩子,后排還有一名女士。
據王鵬科介紹,司機在行駛過程中兩次中途停車并示意他下去,“當時我已經體力透支,可聽到警笛聲及看到后邊追來的警車后,我還沒來得及下來就又被加速頂著跑,直到行駛至嵩縣老城區時,已經甩開其他警車,司機才在路邊停車,停車后我從引擎蓋上滑了下來,司機看到我下來了,他又加速離開。”
據了解,司機的逃竄路線為沿嵩縣嵩洲路——人民路——建設路——金城路,高速行駛了2.7公里才停下來。
[事發]
[進展]協警精神壓力很大,肇事司機已被刑拘
事發后,民警立即將王鵬科送至醫院接受治療。嵩縣公安局立即成立由刑偵大隊、交警大隊及相關派出所民警組成的專案組連夜展開偵破工作。14日上午9時,專案組已經鎖定嫌疑車輛和嫌疑人并準備組織抓捕,當天下午1時,26歲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迫于壓力,在父親的陪同下投案自首,當晚9時許,李某因涉嫌妨礙公務罪被嵩縣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據李某介紹:“由于沒有取得駕駛證,13日晚自己無證駕駛遇到交警查車,害怕被交警拘留,在慌亂中逃竄并將協警王鵬科頂在引擎蓋上逃走,現在很后悔自己的行為。”
協警王鵬科被送到醫院后經過檢查手指因過度用力一直有麻木感,膝蓋也受到傷害,身上也有多處軟組織受傷,“身體上的傷害正在恢復,主要是現在精神壓力挺大。”王鵬科說。
記者了解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7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罰金。如當事人所采取的暴力造成國家工作人員傷殘的,還可以以故意傷害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