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韓景瑋 實習生 周亞東

  本報訊 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現金914.8萬元,美元28.5萬元、購物卡4.5萬元、一臺商務車,對962萬余元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收受他人10支槍及800余發子彈。7月24日,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河南省人大原常委會秘書長、三門峽市原市委書記連子恒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一案。連子恒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周口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1年1月至2014年7月,被告人連子恒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現金人民幣914.8萬元,美元28.5萬元、購物卡4.5萬元、豐田普瑞維亞商務車一臺。案發時,被告人連子恒對962萬余元人民幣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另外,被告人連子恒還非法持有三門峽市原煤炭局局長雷建國(已死亡)所送槍支10支及800余發子彈。

  周口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連子恒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庭審進行了法庭調查;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連子恒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連子恒最后陳述時,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本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