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河南新南方家居有限公司重大火災隱患整改承諾書
2014年6月27日,清豐縣公安消防大隊對我單位進行了消防檢查,發現存在重大火災隱患,遂下發了《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清公消重字[2014]第0004號)并通過縣政府掛牌督辦重大火災隱患單位,責令我單位于2015年4月25日前整改完畢。2015年4月29日,清豐縣公安消防大隊對我單位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并立案處罰,5月25日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1.6萬元。之后我單位高度重視消防整改工作。目前,10#11#、廠房已經涂刷防火涂料,1#-11#廠房全部安裝消防水炮,廠區內室內外消防栓能保證正常使用,為保證廠區消防安全,公司自費購買消防水罐車一輛,不間斷巡視消防安全。為盡快整改火災隱患,我單位承諾如下:
1.鋼結構廠房防火處理8月31日前完成。
2.自動消防水炮與消防控制室主機聯動8月25日前完成。
3.5#-11#廠房的泡沫彩鋼夾芯板建筑在半年內完成改造。
在整改期間內我單位加強巡查檢查力度,落實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主體責任,加大員工消防培訓,提高安全意識,確保消防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承諾單位:濮陽市河南新南方家居有限公司 承諾人:張勇全 承諾時間: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