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低收入貸款家庭的還款壓力,昨日,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2015年將繼續開展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工作。符合“四個條件”的家庭,可攜帶相關證件,于9月1日至30日工作日期間辦理。

  □東方今報記者 付雨涵

  享受貼息有“四個條件”

  根據發布的通知規定,只要在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家庭,申請貸款貼息還得符合以下4個條件。

  1。借款人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賬戶未封存,中間無斷繳,且已繳至2015年6月份以后);2。截至2014年12月末,正常還款滿1年,無違約和提前還款記錄;3。貸款所購房產為擁有完全產權的商品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面積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且為家庭唯一住房;4.2014年,夫妻人均年收入低于31200元(月均2600元)或家庭成員(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住房公積金提取規定中所列九種重大疾病,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超過4000元。

  單筆最高補助4000元

  根據貸款貼息的具體補貼規定,申請人本人在中心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的,按上年償還貸款利息額的40%計發補貼;申請人及配偶均在中心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的,按上年償還貸款利息額的60%計發補貼。單筆貸款貼息最高金額為4000元。

  對于未婚(未再婚)家庭,借款人收入即為家庭人均收入;已婚家庭,夫妻平均收入為家庭人均收入。配偶失業的,依據就失業登記證和上年度失業金領取憑證認定;不能提供上述收入證明材料的,按不符合貸款貼息條件認定。屬于特殊情況的(如2014年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提供街道辦事處及民政局或公安局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此外,住房面積為套型建筑面積(不包括地下室、車庫等附屬區面積),依據房屋所有權證認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依據購房合同認定。市區貸款職工到百花路46-8號3025室辦理,上街區、縣(市)貸款職工到上街區和各縣(市)對應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