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磊 通訊員 翟耀

  本報訊 今年5月,本報報道了《河南反腐再出重拳,將“巡察”基層“拍蒼蠅”!》的消息。幾個月過去了,“巡察”工作進展如何?有何成效?記者昨日獲悉,據統計,前期巡察期間,全省各地共巡察114個單位,受理信訪事項12684件(次)。向被巡察單位反饋“四個著力”方面的問題4626個,共向本級紀委、組織部門移交問題線索3784件。286名黨員干部被立案查處,其中縣(處)級11人,科級及以下干部275人。

  今年8月3日,中央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印發后,中央和省委也對巡視和巡察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和指示。

  省委巡視辦有關負責人對此作出解讀:

  一是抓住“關鍵少數”。巡察工作要牢牢抓住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及其領導班子成員這個“關鍵少數”,突出“三類”重點人,即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干部。

  二是堅持“紀在法前”。巡察要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這個中心,要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把紀律和規矩挺起來、立起來。

  三是壓實“主體責任”。管黨治黨是各級黨委的主體責任,做好巡視巡察工作是主體責任的具體化。

  四是實現“全覆蓋”。中央作出硬性要求,省區市黨委一屆任期內至少對所有巡視對象巡視一次。省委已經排出時間表,擬于明年實現對省級巡視對象的全覆蓋。今年省委第三輪巡視,將采取“一托五”的方式,對50個縣(市、區)進行巡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