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輿縣商務局百貨公司原家屬院拆遷后建起的高層。
當地“兩違辦”給開發商開具的“準建通知書”
中工網訊(記者 閔亞平 實習生 解雪薇)近日,本網接到駐馬店平輿縣商務局百貨公司下崗職工聯名反映稱,他們原來所居住的家屬院于2012年4月份被當地開發商以舊房改造為名義拆遷后進行違法開發,導致所有拆遷戶無法辦理房產證,個別拆遷戶安置問題至今未解決。
記者注意到,今年1月份該樓盤就因開發商涉嫌“嚴重違約”、“違法開發”、“違法預售”等行為被媒體曝光,卻未見當地相關部門制止。
據此前媒體報道,該樓盤是經平輿縣委、縣政府批準的舊房改造項目,當時不僅在“五證俱無”的情況下銷售過半,而且樓房結構由最先與拆遷戶約定的6層磚混結構改成16層框架結構。
根據職工提供線索,記者在平輿縣永樂大道中段北側、四面鐘東側找到了該樓盤,兩幢16層的新建樓房和地下停車場目前已經全部竣工,從樓下可以看見幾個房間已經有人入住,原來媒體報道中存在的售樓部已經不見了蹤影。
“一直在賣,只是沒有掛牌,他們跟購房的說手續馬上就能辦下來。”百貨公司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退休職工和附近居民向記者證實,目前,該樓盤的商品房銷售已經基本告罄。
經了解,該項目當初的實際出資人是越鵬飛和李新華,而李新華的另一身份就是該項目所在地居委會主任,二人在項目啟動后因為內部糾紛,合作關系“夭折”。李新華個人與拆遷戶重新簽訂補償協議,并將原定樓層結構改變。
記者采訪遭遇相關部門推諉扯皮
記者隨后前往平輿縣住建局了解情況,一位工作人員在查閱了相關材料后告訴記者,該樓盤目前確實沒有任何手續,屬于違建,但是住建局沒有執法權,需要去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以下簡稱:城管局)問問。
當記者來到平輿縣城管局違章、違建執法辦公室表明采訪意圖后,工作人員拒絕向記者透漏任何信息,并稱記者找錯了地方。
隨后記者找到了該局信訪辦張主任,這位張主任在查閱相關卷宗后告訴記者,該樓盤主體建成時城管局還沒成立,開發商的各種稅費已交清,縣“兩違辦(建筑市場秩序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整治該縣違章建筑和違法建筑)當時給開了準建手續,至于涉及的“違法預售”等行為應該由住建局管,更多情況不便多說,并留下了記者的聯系方式。
詭異,開發商主動聯系記者出具“準建手續”
此前,記者還未采訪開發商李新華,記者離開城管局后,開發商李新華卻主動和記者取得了聯系,李新華向記者說明,改變樓層結構是因為原來規劃的面積還不足以補償拆遷戶。
而針對“五證俱無”開展建設銷售的行為,李新華和城管局張主任說法基本一致,稱自己的稅費和罰款已經交清,縣里“兩違辦”已開具了準建手續。
在李新華發來的說明的材料中,記者發現了二人所說的“準建手續”是一張《準建通知書》和兩張《“兩違”整治復核稅費收繳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