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谷武民 通訊員 李萌萌
本報鶴壁訊 “嚴禁用公款購買月餅等節禮,嚴禁公款吃喝、旅游,嚴禁出入高檔會所;嚴禁將相關費用轉嫁給企業;嚴禁公車私用,各縣區、市直各單位公務用車一律封存,統一停放……那些可能有些打算的人估計得注意了。”9月2日,鶴壁市民顧大川津津有味地瀏覽朋友微信圈里的一篇信息時說。信息的內容,是近日該市紀委就確保廉潔過中秋、國慶雙節提出的12項“禁令”。
查四風,不手軟,官員“虛報”惹出禍
鶴壁市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檢查、曝光、查處、問責”四管齊下,抓住春節、清明、五一等時間節點,盯緊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車私用、違規發福利等突出問題,對“四風”問題露頭就打。
2012到2014年,??h民族宗教局原局長趙光利用職務之便,以虛報本局公務支出費用的方式,多次從該局管理的兩所寺院和道祠報銷個人費用共計43322元。趙光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鶴壁市山城區人民法院以貪污罪判處趙光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截至目前,該市紀委8次通報40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涉及45人,其中黨政紀處分27人。嚴查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通報5起典型案件,督辦基層案件線索15起,有效維護了群眾切身利益。
組合拳,大與小,“老虎”、“蒼蠅”一起打
郭海明在當地建設開發和規劃領域,是個名人。此人曾在住建領域深耕,因為業務能力突出被提拔為副局長,后來又轉任該市城鄉規劃管理局黨組書記、副局長。不料,他在辭職后落馬。
經查,郭海明任職期間與他人合伙從事房地產開發活動,離職三年內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性活動;在職期間濫用職權,借用其他單位資質從事房地產開發,并違規對自己參與開發的項目進行規劃審批等。其中,濫用職權問題涉嫌犯罪。
經鶴壁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郭海明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除了郭海明,鶴壁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郭根云、鶴山區政協副主席索三吉、市環保局副局長范小波、市水利局原局長常永智等縣級干部也紛紛“中槍”倒下。
該市紀委一位工作人員告訴大河報記者,為發揮個案最大效應,他們還打出“組合拳”,每起案件既查嚴重違紀又查一般違紀,既處理當事人又問責“兩個責任”,不僅警示本單位,還召開相關部門參加案情通報會,讓更多的人引以為戒。
為強化案件警示效果,對該市環保局一名副局長,在黨組會上直接帶走。對其審查結束后,對時任環保局黨委書記、紀委書記進行嚴肅問責,并組織環保、住建、國土等執法部門召開案情通報會,擴大警示教育成果。
大河報記者獲悉,該市紀檢監察機關上半年案件數量、質量有明顯提升,新立案286件,處分309人,其中縣級干部12人,同比上升140%,重處分縣級干部7人,較去年上升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