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人在辦案中經常會面臨來自各個方面的干擾,有時是人情干擾,有時是犯罪嫌疑人家屬的威脅,有時是當事人的無理纏訪。而于海燕作為一名檢察官,親身演繹“鐵腕辦案 鐵肩柔情”這八個字,在辦案過程中游刃有余。

  在工作中,于海燕嚴格要求自己,尊重事實,堅持原則,注重方式方法,做到胸中有正氣,不怕鬼敲門,潔身自好,廉潔自律。一位當事人曾經趁她不在家時,將兩瓶酒放到她家里,她知道后,當即將酒提到單位讓那位當事人把拎走,并告訴他辦案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于海燕從事公訴工作九年來共辦理公訴案件600余起,全部在法定辦案期限內辦結,無一錯案。她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中,她成功追加兩名被告人集資詐騙漏罪,后二被告人均被判處無期徒刑。

  此外,她也嚴格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在一特大盜竊案中追訴一名漏犯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經她手依法提出的2個抗訴案件中涉及到的9人均得到改判,其中姚某強奸未成年人一案,收到法院判決已近年關,于海燕加班加點,于臘月二十八向法院送達抗訴書,二審法院采納抗訴意見,加重了刑期,有力地維護了被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鐵腕辦案,鐵肩柔情。這八個字在于海燕身上得到了完美的體現。她認真接待群眾來訪,對來訪群眾的訴求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講道理讓群眾順氣,經過她的釋理說法,幾位原本鬧訪的群眾打開心結,信服地說:“檢察院是說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