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磊
本報訊 近日記者獲悉,漯河市紀委通報六起涉醫領域違紀違法典型案件。具體內容如下:
臨潁縣衛生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孟偉,衛生局農合辦原主任楊萍失職瀆職問題
2013年1月至今,臨潁縣衛生局新農合辦公室對縣外新農合報銷審核緩慢,資金審批時間長久,給患者兌付周期過長。張孟偉作為分管領導,存在疏于管理、不能盡職盡責問題;楊萍作為農合辦主任,存在疏于管理、慢作為問題,兩人行為均構成失職瀆職錯誤。決定給予張孟偉行政記過處分;給予楊萍行政記過處分。
舞陽縣愛衛辦原主任王俊杰收受賄賂案件
2010年至2011年期間,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原主任王俊杰在農村衛生改廁項目實施中,收受某模具制品廠回扣款共計19萬元。決定給予王俊杰開除黨籍處分。王俊杰涉及違法犯罪問題司法機關正在處理。
郾城區人民醫院原院長、黨總支副書記,衛生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張德業收受賄賂案件
2011年1月至2013年4月期間,張德業為幫助負責現城區人民醫院新綜合病房樓項目監理趙某領取該項目共計117萬元的監理費,收受趙某“好處費”共計11萬元。決定給予張德業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
源匯區愛衛辦副主任高占齊收受賄賂案件
2011年8月,高占齊為轄區問十鄉撥付農村改廁資金提供便利,同時收受區教師進修學校下派問十鄉副鄉長饒某某和問十鄉負責改廁工作農業辦公室主任王某現金8000元。決定給予高占齊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召陵區人民醫院原副院長、骨科主任楊炳勛收受賄賂案件
2009年10月至2012年7月期間,召陵區人民醫院骨科共收受漯河市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回扣84萬余元,其中楊炳勛本人分得37萬余元。決定給予楊炳勛開除黨籍處分、行政撤職處分。
漯河市衛生局原副局長、愛委會辦公室原主任李金淮貪污公款案件
2009年至2011年間,李金淮在農村改廁項目招投標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為供貨商馬某某提供幫助并索取回扣,之后將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收受54萬元農村改廁項目回扣款中的26萬元占為己有。經舞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一審判處李金淮有期徒刑13年,并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追繳涉案贓款10萬元予以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