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縣:通報10起教育系統黨員干部職工違紀違法典型案件
縣教體局原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孫新朝受賄案
孫新朝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縣教體局黨委委員楊自峰違反招投標法律法規案
楊自峰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原城關鎮北關小學校長朱紹民挪用公款案
朱紹民被給予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
善堂中心校原校長徐同喜違規謀取人事方面利益案
徐同喜被給予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縣第二實驗小學原工作人員楊洪斌賭博案
經縣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責成縣教體局給予楊洪斌開除處分。
衛賢鎮中心學校工作人員張繼紅非法收受他人回扣案
經縣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給予張繼紅留黨察看一年處分;責成縣教體局給予張繼紅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黨支部書記、校長趙黎明違反招投標法律法規、濫用職權案
經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趙黎明嚴重警告處分。
善堂鎮第三初級中學原校長劉學超違規謀取人事方面利益、失職案
經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劉學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縣實驗中學原校長陳德祥瀆職案
經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陳德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白寺鄉中心學校原安全專干張守生違反財經紀律案
經縣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責成縣教體局給予張守生記過處分。
鶴壁市鶴山區:通報5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件
韓林澗產業園區東街村原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李小林挪用村民房屋變形加固費、違反財經紀律問題。
姬家山鄉崔村溝村原黨支部書記楊東山、原村委會主任楊小東、原村委會副主任兼報帳員王金柱貪污賄賂和違反財經紀律問題。
韓林澗園區東馬駒河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胡五良貪污賄賂、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