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郭某因容留他人吸毒被洛寧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判處罰金5000元。幾年前,郭某曾因販賣毒品被判刑,又因容留他人吸毒再次入獄。
郭某曾因販賣毒品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去年3月才被刑滿釋放。出獄后,她沒有痛下決心遠離毒品,重新開始新的生活,而是很快又沾染上了毒品。
去年9月至10月,郭某利用他人的身份證在洛寧某賓館登記居住20多天,期間,她的幾個朋友到賓館找她在玩,便在一起吸食了兩次冰毒和麻古。為了逃避打擊,盡管她多次變換房間,最終還是讓洛寧警方抓獲,再次落入法網!(河南省洛寧縣公安局 張伯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