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磊

  本報訊 昨天,記者從河南省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網站獲悉,省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相關規定開始調整,貸款職工家庭信用記錄存在連續3期、累計6期以上逾期記錄的不受理其貸款申請。

  新政策規定,貸款職工家庭信用記錄存在連續3期、累計6期以上逾期記錄的,不受理其貸款申請。同時,貸款職工家庭有短期負債、擔保金額在30萬元以上的不受理其貸款申請;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為代理公司的不受理其貸款申請。

  根據新的政策,貸款職工首套、二套房的認定以本市房地產管理部門的查詢結果為準。

  對于貸款月還款額度,河南省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也有新的規定:貸款的月還款額最高不得超過借款人家庭月均收入的50%,同時月還款額不得超過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積金繳存基數。借款人和配偶有商業住房或其他貸款的月還款額須合并計算,月還款額最高不得超過借款人家庭月均收入的55%;貸款職工家庭月均收入的50%少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須按家庭人數扣除最低生活保障費,再計算可貸款額度。

  此外,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正常、連續繳存時間在兩年以內的(所在單位應繳納社保的)須提供社保繳存證明,社保繳存單位與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必須一致,社保繳存起始日期應在公積金繳存起始日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