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女士修車的憑證首席記者 何正權 通訊員 汪星晨 文圖
本報信陽訊“花了300多萬,買回來一輛路虎攬勝,這半年來,連續出現了4次發動機故障,經過多次維修,故障也一直沒有得到排除。向廠家要求退車時卻犯了難。”昨日,信陽市民汪女士向大河報記者大吐苦水。
鬧心|300多萬買回一輛車,半年壞了4次
汪女士在信陽做生意,2014年6月3日,汪女士在北京市燕英捷汽車銷售公司訂購了一輛頂配版的路虎攬勝,車款加上購置附加費共計3037145元。“由于去年貨源緊張,我和店方協商還多付了35萬元,用于提前提車。”汪女士說。
據介紹,今年6月26日,車子第一次出現發動機故障,根據廠家建議,汪女士通過救援公司將車送到距信陽最近的武漢市盤龍汽車城路虎汽車4S店進行維修,7天后提車。9月21日、10月16日及11月9日車子發動機反復出現問題。車輛自11月9日送去修理至今,一直在武漢進行維修。
“車子壞很正常,可是像這樣連續出現4次,肯定是質量問題。”汪女士說,由于車子發動機多次出現故障,其中一次差點引發交通事故,并且給生意帶來了嚴重影響,便萌生了退車的念頭。經過咨詢律師,根據我國現行的汽車三包法,汽車維修故障在維修站修理,累計時間超過35天以上,投訴人有權要求廠家進行更換。而汪女士的車子前后修理時間遠遠超過三包法規定的期限,是符合規定的。
疑問|車輛出了問題是找銷售方還是維修方
“剛買了1年多,汽車一直問題不斷,現在這輛車我不想要了,要求廠家進行退換。當我要求退換時,北京的銷售方和武漢的修理方卻一直相互推脫。”汪女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