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謝建曉)3月15日,記者從省司法廳獲悉,2015年,我省進一步降低法律援助申請標準,實現法律援助由低保群體擴展至低收入群體;在全國率先明確提出軍人軍屬法律援助全覆蓋;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數量居全國首位,法律援助工作持續領跑全國。
我省法律援助工作連續多年在全國處于領先地位。2015年,我省全年辦理法律援助案件8.8萬件,辦案數量居全國第一。受援群眾總數超過78萬人,為困難群眾挽回損失和取得利益6.85億元,這兩項指標也連續多年穩居全國首位。這一年,我省進一步降低法律援助申請門檻,在全國率先以省政府文件形式確定低收入經濟困難標準,實現法律援助由低保群體擴展至低收入群體。我省首創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標準,被司法部確定為全國樣板。
我省對軍人軍屬法律援助實現“里程碑”式突破,在全國率先提出設置軍人軍屬名冊、聯絡員名冊、軍人軍屬法律援助指南等“十項標準配置”。因降低法律援助困難標準,把更多軍人軍屬納入法律援助覆蓋范圍。在全國率先明確提出軍人軍屬法律援助全覆蓋。2015年,我省各級法律援助機構積極完善異地協作機制,在轉交申請、核實情況、調查取證、送達法律文書等環節加強協作,使法律援助工作更加接地氣兒。
“2016年,我們要致力提高刑事案件律師辯護率,對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認罪、翻供、上訴、申訴的案件,凡是沒有聘請律師的,都應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定律師提供辯護。”省司法廳副廳長周濟生說,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先行先試,對審判階段的刑事案件,只要被告人不表示拒絕,一律指派律師提供辯護,推行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