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他身上,當場搜出5.83萬元現金;從他所乘坐的車上,搜出22部蘋果6S和一部6plus。”辦案民警介紹:落網后,該男子開口就問“咋那么快,就找到了我”。

  “在(駐馬店市的)平輿縣,賣了4部;到(周口市的)商水縣,賣了10部。”該男子坦言:最新款的蘋果手機很好出手,已賣了14部,打算用賣的5.83萬元來買一輛北京現代轎車。

  [講述]該盜賊曾因盜竊被判刑5年

  他說:“這次得手的37部蘋果,每一部最低賣價4500元”

  14日夜和15日凌晨,警方對其進行訊問時,該男子講述了其作案動機和經過。

  經警方核實:該男子名叫馮某某,36歲,平輿縣萬金店鎮人;2007年,因盜竊被判刑5年。出獄后,因找不到賺錢的門路,便“看上了”偷手機專賣店這一行當。

  馮某某交代:春節期間的一個深夜,他去(駐馬店市區)雪松路、前進路一手機專賣店,進店后報警器報警,我拔掉了電源,偷了6部VIVO智能手機。

  “這次得手的37部蘋果,每一部最低賣價4500元。”馮某某說:事前(破門偷盜),已多次踩過點。“手機小,好攜帶,玻璃門用錘子一砸就破了,很容易得手。”

  15日傍晚,駐馬店市警方已展開了對全市金店、手機店等門店彌補安全防范漏洞大普查行動。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警方提醒金店、手機店等門店,應彌補安全防范漏洞

  “馮某某行竊的蘋果手機專賣店里,也安裝有監控,可像素低,店內的倉庫門幾腳就踹開了。”辦案民警提醒:金店、手機店的貴重商品,體積小、物品貴重,容易攜帶,門店監控應安裝像素高的,貴重物品夜里應放在保險柜里或妥善保管;店內,夜里最好有人入住,以防不測。

  15日下午,駐馬店市政府綜治辦給該蘋果手機專賣店懸掛了“治安管理不合格單位”黑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