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出臺了20條舉措,要求到2020年,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

  根據《意見》,自2016年6月起,河南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逐步將實施范圍擴大到其他易發生工資拖欠問題的行業,對省內注冊且兩年內未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企業實行減免措施,對發生拖欠工資問題的企業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河南省還要求在2017年年底前實現企業信用信息互認共享,對嚴重拖欠工資的失信企業,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等方面予以限制,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懲治格局。

  此外,河南省還要求在2017年年底前實現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全覆蓋,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的辦法,分包企業負責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并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由總承包企業按照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的工資支付表,委托銀行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做到工資支付月結月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