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軍委住的這棟廢棄樓,從一樓到五樓都住有人,幾乎都是安軍委的杞縣老鄉。附近其他的樓也一樣,都是老鄉或者熟識的人聚居在一起,隨便打個地鋪,撿來幾把椅子,一床破舊的鋪蓋,就成了晚上的棲身之所。白天,他們就在樓下的路口等活兒。
博卉路與豐慶路交叉口,是一個自發形成的小勞務市場,平時總有幾十號人聚在這里等活兒。有一些小公司或工程隊攬下活兒后,人手不夠,就會到這里找人。被挑走的人會忙上十天半個月,活兒干完后再回來,等下一個活兒。
“畢竟時間長了,伙計們都熟了,包括有的工程隊也認識了,輕易不想挪窩”,在路口等活兒的一位開封民工說,雖然住在廢棄樓里,天寒地凍,但一是不用掏房租,沒有租房成本,二是離“勞務市場”近,習慣之下,大家都不愿離開,“晚上是冷,多蓋一床被子就中,白天聚一塊兒等活兒,打打撲克,互相‘噴噴’,也怪快活”。
說法:廢棄樓內發生事故,管理方或不承擔責任
安軍委墜亡后,老家的四哥安西生匆匆趕來鄭州處理后事,還帶來了安軍委15歲的兒子安金玉。此前,安金玉已經一年多沒見到父親了。父母離異后,父親來鄭州謀生,安金玉跟著姥爺生活,讀書,一兩年才見父親一面。這個15歲的孩子根本想不到父親就住在這樣的環境里,坐在父親的床上看著父親吃剩下的半碗飯,發了半天的呆。
“就這一個勞力,說沒就沒了,叫這老的、小的以后咋過?”安西生認為,“主管部門沒有設專人看管,圍擋不全留有多處門洞,無人管理,造成了事故的發生”,應該有人來負責任。
廟李村村委委員李先生認為,廟李村的拆遷自今年4月份開始后,拆遷指揮部在整片待拆區域外都設立了圍擋,另外,負責拆樓的施工承包方也派有專人在四處巡邏,墜亡的民工“不是三五歲的小孩兒,私自進到廢棄樓里,出了事故和村里沒有關系”。
與此案無關的河南繼春律師事務所于繼春律師認為,從事發經過來看,當事人是自己酒后不慎墜落的,管理方沒有具體行為,也不存在過錯。當事人作為一個成年人,有完全的行為能力,應知道事發樓棟是等待拆遷的區域,是不允許住人的,即便是圍擋有缺口,管理方的管理存在瑕疵,但對一個成年人來說,并不構成法律過錯,和其墜亡也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所以在這起事故中,施工方和管理者都不存在過錯,不應承擔責任。
堅持:現在過得不滋潤,但總有滋潤的一天
對于現在還住在廢棄樓里的農民工,李先生說,下一步他們將對廢棄樓進行排查,對住在這里的農民工進行勸離,避免今后再發生意外。
“掙不住錢,也存不住錢,這一片要是再不讓住,還得再找一個地方住”,來自息縣的老謝已經五十歲了,他沒有結婚,在鄭州呆了近二十年。他睡過小廣場,睡過立交橋下,幾個月前聽人介紹,來到這兒睡在廢棄樓里。老謝說,住在廢棄樓里的人,都沒掙到太多錢,住在這里不用花房租,能省下點錢,過年回家就能多拿回點錢。
“再過一個多月就過年了,要是真不中了就回家,有啥也過完年再說,明年再來,還有機會”,跟老謝住在一起的一個信陽同伴更樂觀一些,他說,雖然現在他過得不夠滋潤,但總會有滋潤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