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學生的護照上寫有:“不享有公共基金福利待遇,工作及任何變動必須得到批準。”表示學生可以工作。這種措辭的條款稱為“限制”,一般是對學生而言的,意思是學生在某種情況下是可以工作的。在讀期間,學生一周內最多可以工作20個小時,假期中,學生的工作時間不限。讀學位課程以下課程的,每周打工不能超過10小時。
根據2011年4月21日公布的簽證規定,持有高等教育機構出具的簽證函(CAS)的學生才可以打工,簡稱HEI。此外,所有非高等教育機構頒發CAS的簽證,2011年7月1日起將不能打工。
特別提醒:學校的careercenter也會給同學們大量關于part-time方面的信息。像圖書館、體育館、餐廳、社會調查、資料錄入等方面,都有打工的機會。只要安排好時間,打工不僅能多積攢生活費,又可以豐富社會實踐內容。打工能更深入地了解英國的社會文化,更好地把握與當地人的溝通方式,這些經歷對日后留英找工作都有幫助。
按日本的法律規定,國際留學生必須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類似于“工作許可證”方可合法打工。上課期間每周可合法打工28小時,假期期間每天可打工8小時。
但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從守法的角度,還是自身學習的角度而言,留學日本的學生一定要打好日語基礎再去打工,因為日語是留日學生學習、交往、工作的基礎,實為關鍵。而如果在語言不通、沒有平衡好學業和做兼職時間的情況下去做兼職,往往會陷入這樣的惡性循環:在沒有學好日語的情況下“心急”去打工,兼職應聘面試通常表現一般,找到的工作很可能是那種以體力活為主、工資較少的工作;而通常留學生是為了賺生活費和學費而去打工的,由于工資低,學生會主動加長工作時間以獲得一定的費用;但是超長時間工作,容易造成精力不足,上課打瞌睡、注意力不集中等等,加上學日語分心無法學好,久而久之,就陷入“為打工而打工”的惡性循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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