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擬錄用職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與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考省直單位(含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的省局機關)的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報考各省轄市、縣(市、區)、鄉鎮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不含省局機關)的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其中報考鄭州市直單位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駐鄭州市的市以下單位的實行網上報名;優秀村干部和我省招募的參加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報考鄭州市鄉鎮機關的實行現場報名。凡報考以上單位的人員,請登錄鄭州人事人才網或鄭州人事考試網,按照鄭州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制定的《鄭州市2010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與資格審查辦法》報名。
(一)網上報名
報考省直單位(含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的省局機關)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按下列要求進行網上報名。
1、提交報名申請
報考者于2010年8月10日8:00至8月15日18:00期間登錄河南人事考試網,點擊“公務員考試”、“網上報名”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提交報名申請并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紅底、藍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圖片軟件制作時,照片寬高比例約為1.3:1.6,大小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終效果以輸出后的大小為準)。報名申請被接受后,將向報考者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者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必須妥善保管。
2、報考資格審查
省直各招考單位于報考者提交報名申請的2日內對報考者的報名申請和照片進行審查,并提出審查意見。
報名申請被接受的人員,可于提交報名申請1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看是否通過報考資格審查。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可以改報其他職位。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報考者應及時補充或更換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