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副局長的兒子 邊上學邊領教師工資
對于焦之勛來說,這并不是他第一次利用職務便利弄虛作假。2004年冬天,修武縣葛莊中心校教師侯某,去臺灣結婚一直未回。焦之勛知道后,就想讓自己的兒子焦某去頂替。
之后,他對下屬交代說,找人代課。因怕人知道,2004年10月份,葛莊中心校負責人先將“工資預算表”上侯某的名字寫成另外一人,12月份又改成焦某。2005年10月份,各種手續辦好后,工作人員將工資本交給了焦之勛。
實際上,焦之勛的兒子根本就沒有去代課,2003年9月份至2008年7月份,他一直在焦作市師范高等?茖W校上學。但是,為了表演得逼真,他們卻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將焦某填寫成:2003年7月畢業于沁陽師范,身份系干部。
從2005年10月至2007年4月,焦某以在編教師身份共計在葛莊中心校領取工資款151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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