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當務之急是規范招考
重視品德考核,嚴把“品德關”,招收“品學兼優”、“德才兼備”的研究生,不僅是招生部門的旨意,也符合公眾對高學歷和高素質人才的期許。問題是,考生的思想品德是否合格怎樣界定?究竟由誰說了算?
如果由招生學校說了算,其前提是招生學校要有公信力。實踐證明,近年來,在研究生招考方面,考務工作中屢屢出現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等行為,特別是在命題、閱卷、復試和錄取等環節中更是問題多多。別的不說,單就命題和復試兩個環節而言,就有很大的權力尋租空間。
若是考生生源學校說了算,也有很大的缺陷。一是生源學校為了提升“考研率”,在品德鑒定方面一般是不會為難考生的;二是絕大多數學校對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與考核不夠重視,缺乏科學完善的思想品德考核機制。品德考核很難通過量化用分數體現,而使用“合格”與“不合格”的二元標準來評價考生品德,則更缺乏科學性。
應該說,考生的品德是長期培養的結果,抽象的思想品德需要在具體的實踐活動和日常行為中得以體現,一兩次面試,抑或是問卷筆試,難以在短時間內考察出個人的思想品德。
目前來看,研究生招考最突出的問題不是考生的思想品德問題,當務之急是規范招考行為,有效地預防和嚴懲各種違規現象。對招考過程中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等行為依法進行嚴肅的責任追究,從而為廣大考生提供一個公平競爭的平臺。我想,這些總比單純地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要現實而且有用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