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考照顧加分項目分值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5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
(2)臺灣省籍考生;
(3)省級三好學生;
(4)省級優秀學生干部;
(5)省級優秀團干部;
(6)全國奧賽省賽區一等獎獲得者;
(7)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驗活動一、二等獎獲得者;
(8)“明天小小科學家”、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獲得者;
(9)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10)經省教育廳、省體育局和省招生委員會認定的國家二級以上運動員;
(11)高考不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數民族考生;
(12)獲市(州)級以上見義勇為榮譽稱號者的子女;
(13)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一、二等獎獲得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8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省級優秀學生;(2)奧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獲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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