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小劉參加了面試,表現非常活躍,無論是現場操作PHOTOSHOP,還是為虛擬的產品做口頭推介,他都完成得不錯。身為學校戲劇社骨干社員的他,還即興表演了一段小品,贏得面試負責人的嘖嘖稱贊。當他結束面試走出辦公室時,一位負責的小姐告訴他:“你是今天面試者中最出色的一個。”
然而,面試過去一周后,小劉依然沒有得到回復,他急了,忍不住打電話向那位小姐詢問情況。小姐沉默了一會,告訴他:“其實招聘負責人對你是很滿意的,但你敗在了簡歷上。老總說,一個連簡歷都保管不好的人,是管理不好一個部門的。你應該知道,簡歷實際上代表的是你的個人形象。將一份凌亂的簡歷投出去,有失嚴謹。”小劉大悟。從此,小劉變得謹慎起來。他深切感到,決定人生成敗的,有時只是一個小細節。
莫把“經歷”當成“經驗”
招聘會現場,不少用人單位紛紛打出“具備一定實踐經驗或工作經驗”的旗號。于是,越來越多的大學生在自己的求職簡歷上填滿豐富的“經驗”以期待跨越這道“門檻”。然而,有些人在這上面卻吃了虧。
看看小李的求職簡歷,簡歷重點闡述了他所具備的“豐富經驗”:大一,做過推銷員,當過勤雜工,賣過報紙;大二,發過傳單,拉過廣告,做過家教;大三,當過服務生,賣過電話卡……如此豐富的經驗卻被用人單位拒絕了,原因在哪?
一位負責公司招聘的女士告訴記者:“看了這個經驗很豐富的畢業生的簡歷,我們會不禁疑問,他整天都在忙著“實踐”,還拿什么時間來學習呢?而且他的經驗并沒有什么實質性的內容,我們要的是對我們行業有專業經驗的人才。”
可見,像小李這樣跑馬燈似的到處“兼職”,顯然走入了“經驗”的誤區。筆者認為“經歷”不等于“經驗”。“經驗”是指“由實踐得來的知識或技能”。而回過頭來審視某些大學生們所追求的“經驗”,則是一種急功近利的“經歷”,恨不得把一天當25小時,做25件大事情。但是,這樣機械地像一只蜻蜓“掠過水面,不留痕跡”“經驗”又何從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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