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群眾舉報找準門維權走對路
特約記者 廖 濤
通 訊 員 李遠青 蔡慶娜
“原來我的案子檢察院還能管,這下總算有盼頭了!”近日,年過七旬的南召縣城郊鄉農民谷老漢得知自己的案子已經由檢察院依法提出抗訴后,心情異常激動。
谷老漢2008年不慎被高壓電擊傷,導致左胳膊截肢、右腳腳趾全無,經鑒定屬于三級傷殘。向法院起訴后,谷老漢獲得5萬元的補償金,其他訴訟請求被駁回。傷殘后的老人經濟十分拮據,無法維持基本的生活。今年3月12日,谷老漢在南召縣法律援助中心看到了一張“檢察權力清單”,才知道檢察院對法院的判決有監督的權力,于是來到縣檢察院求助。該院民行科的檢察官審查了谷老漢的案件后,認為原案確實存在法律適用錯誤,遂提請南陽市檢察院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今年以來,南召縣檢察院不斷深化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力求讓檢察職責不“虛”不“空”,真心實意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為此,該院民行科推出了“檢察權力清單制度”,把民事行政檢察職能和監督范圍內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申訴權,民事訴訟法修改后對民事行政生效判決、裁定、民事調解書的監督權審判程序中違法行為的監督權民事、行政執行活動的監督權以及對行政機關不當履行職責的監督權、對涉及國家及公共利益的起訴權、對弱勢群體的支持起訴權等10多項權力制成了“檢察權力清單”,詳細說明每項檢察權的職能定位、管理權限、操作流程以及聯絡渠道,還編寫了諸如“官司有理打不贏,檢察院里找民行”等一系列順口溜,制成宣傳卡片、信函等在街道、律師事務所、社區法律援助中心張貼、發送,幫助群眾維護合法權益和合理訴求。
南召縣城關鎮居民周某與李某因相鄰土地問題早有糾紛,雖然法院已經判決,但雙方依然各持己見,積怨越來越深。今年3月份,周某無意間看到縣檢察院張貼的宣傳單,得知縣檢察院對民事案件有抗訴權力,于是來到檢察院民行科遞交了申訴材料。民行科干警查閱了相關材料后,組織土地、房管、村組等相關單位共同進行了實地丈量,并多次邀請周某與李某面對面調解,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終于使周某與李某冰釋前嫌,握手言和。
根據群眾舉報,該院民行科檢察官發現某些單位存在濫用職權對企業進行行政處罰的現象,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負擔,直接影響了企業的正常運行。該院民行科遂在全縣重點行政單位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行政執法專項監督活動,針對活動中發現的相關單位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發出檢察建議,均被有關職能單位和執法執紀單位采納。針對部分國有資產流失現象的出現,該院民行科督促相關單位及時追回存在流失風險的國有資產,對已造成流失的國有資產建議相關單位及時向法院起訴,先后追回已流失的資產300余萬元。
自今年2月份推出“檢察權力清單制度”以來,南召縣檢察院民行科的群眾接待量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了8%,案件線索收集量同比增長5%。目前,申訴人申請的8起案件已進入審查階段,其中有2起案件已提請南陽市檢察院提出抗訴,對涉及的3個職能單位的違法行政處罰行為發出了10余件檢察建議。
南召縣檢察院檢察長孫保平說:“我們推行‘檢察權力清單制度’,就是要讓老百姓舉報找準門、維權走對路,置檢察權于群眾的監督之下,打造陽光檢務,促使干警廉潔執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