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縣城郊鄉指導各村制定 “村規民約”,剎住農村濫辦酒席之風,取得明顯成效。
建規立約,規范管理。引導各村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制定《村規民約》,明確規定“搬家酒”、“祝壽酒”、“升學酒”屬控制類酒席;其余如“滿月酒”、“參軍酒”、“生日酒”等全部列為禁止類酒席。
加強宣傳,移風易俗。通過發放宣傳單、書寫墻體標語等多種形式宣傳濫辦酒席的危害,號召村民革除陋習,崇尚文明,共同營造良好的社會風氣。
明確責任,狠抓落實。明確各村黨支部書記為本村治理濫辦酒席第一責任人,各村負責抓好轄區內操辦酒席申報審批和違規濫辦酒席處理工作。
目前,該鄉累計勸阻不合規定酒席62起,大操大辦酒席之風得以有效控制,文明節儉之風迎面撲來。
(特約記者 楊玉紅 通訊員 余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