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徐 蕾 通訊員賈耀河)鄧州市的習某借身份證給朋友到賓館開房間,但是他趁朋友不在房間時用身份證騙開房門,拿走了朋友的4500元現金。一年后,習某被抓獲,問及這筆錢的去向,習某稱,全都送給正在服刑的“大哥”了。
2013年3月16日,楊先生用朋友習某的身份證在城區一快捷酒店開了房間。當天上午,他和妻子外出,返回時發現放在房間行李箱中的4500元錢不見了。門鎖完好,行李箱內物品擺放整齊,錢到哪兒去了呢?經詢問酒店服務員得知,習某曾拿著身份證索要房間鑰匙。
遍尋習某不見,楊先生報警。民警趕到習某家中,習父稱,兒子經常惹事,已經很久沒回家了。
今年3月18日下午,民警得到一條線索,習某正在鄧州市一網吧內上網。民警秘密布控,將習某抓獲。可是問及當年那筆錢的去向,習某說,他在混社會時的“大哥”因搶劫被抓正在服刑,不想讓“大哥”缺錢花,他就偷了朋友的錢,給“大哥”送去。
昨天,因涉嫌盜竊,習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