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黨華)一起交通事故,歷時十年賠償無果。3月24日上午,在南召縣法院法官的耐心調解下,三方當事人握手言和,案結事了。
2002年11月24日,陳某駕駛兩輪摩托車行至南召縣白馬公路一彎道處,與趙某對向行駛的貨車相撞,二車又與駕駛摩托車經過此處的楊某相碰,導致三車連環相撞,陳某死亡,楊某7級傷殘。經南召縣公安交警大隊認定,陳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趙某負事故的次要責任,楊某無責任。2003年6月,楊某、陳某某(陳某之子)等分別以趙某為被告向南召縣法院提起訴訟。因負主要責任的陳某死亡,需追加其繼承人,而其繼承人不予配合,案件被迫中止訴訟。后被告趙某離家出走,案件審理陷入僵局。
2013年12月,兩案轉交民一庭王慧潔法官承辦。她認真閱卷了解案情,主動打電話與雙方當事人聯系溝通,耐心向趙某的親屬釋法析理,力勸長期在外打工的趙某回家應訴。在王慧潔誠心的感召和努力下,3月13日上午,被告趙某返回南召,與兩案原告面對面調解,并自愿賠償楊某1.5萬元,陳某某等1萬元,同時為自己躲避責任的行為向兩案原告表示歉意。至此,兩起歷經十余年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最終調解結案。(線索提供人張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