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南陽市唐河縣某小學的師生外出游玩時,不幸發生5人溺亡事故。昨日,東方今報記者從河南法院裁判文書網獲悉,事發小學當時的教導主任袁某因犯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2009年6月12日下午,唐河縣某中心小學老師郭某帶領30多名三年級學生到唐河邊(蒼臺鎮西約一公里)游玩,數名學生不慎相繼落入水中。郭某救學生時也沉入水中。
唐河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事故發生后,當時的小學教導主任袁某及該校領導即先后趕到現場施救,其間袁某向該校校長匯報了自己值班期間沒有阻止和報告郭某帶學生外出之事,承認自己有責任。
法院審理后認為,袁某身為學校教導主任,在值班當日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玩忽職守罪。今年5月19日,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