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觀審團參與庭審 南陽“賣妻”男子獲假釋
人民觀審團參與庭審 南陽“賣妻”男子獲假釋
人民觀審團參與庭審 南陽“賣妻”男子獲假釋
人民觀審團參與庭審 南陽“賣妻”男子獲假釋大河網訊 7月1日上午,在人民觀審團7名成員和100多名服刑人員的旁聽下,51歲的服刑犯人馬某被南陽市中級法院當庭宣布假釋。馬某曾以4000元的價格把生活不能自理的弱智“妻子”賣給他人,投案自首后被南陽市淅川縣人民法院以拐賣婦女罪判刑4年。
據了解,馬某是淅川縣盛灣鎮人,1997年夏天,他把湖北省恩施市女子黃某騙回家中為妻,因黃某系弱智,加上生活不能自理,馬某不久生厭,便伙同姐夫姚某以4000元的價格將黃某賣掉。
馬某的管教干警介紹,馬某服刑期間表現良好,曾獲得表揚兩次,記功一次,加上親屬愿意解決他出獄后的生活問題,社區矯正條件也具備,南陽監獄就向法院提出了假釋建議。
7月1日上午,南陽中院審判監督庭在南陽監獄公開審判了這一假釋案件,與以往不同的是,除100多名服刑人員參加旁聽外,還有7名人民觀審團成員參加庭審。
7名人民觀審團成員身份不一,他們分別來自臥龍區供銷社、南陽市委黨校、南陽市公交公司、南陽理工學院等單位。在休庭階段,人民觀審團成員對此案發表了各自的看法,一致認為馬某有自首情節,在服刑期間有很好的悔罪表現,假釋后不至于再危害他人,均贊同對馬某假釋。
人民觀審團“團長”、臥龍區人大代表張進光表示,庭審公平公正公開,體現了罪犯的人權保障,體現了法院工作的細致和細心,希望今后的司法行政工作更加陽光透明。
上午11點30分,法庭經過舉證、質證、調查、合議后,結合檢察機關和人民觀審團的意見,審判長成延洲當庭宣布:罪犯馬某系初犯,主觀沒有惡意,且有自首情節,積極繳納罰金,在獄內積極改造,獲得記功和表揚,符合假釋條件,遂決定對其予以假釋。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袁永新在旁聽了庭審過程后告訴記者,今天南陽中院在監獄開庭審理假釋案件,這在全省開了先例,這個案件很好的體現了省高院對減刑、假釋案件的雙公開、雙參與、雙公示要求,進一步拓寬了群眾參與庭審的渠道。
袁永新說,從庭審情況來看,“人民觀審”效果比較好,很好地體現了陽光審判,使社會各界了解到罪犯改造情況、了解到減刑假釋罪犯需要達到的條件。
記者了解到,人民觀審團在監獄內參與假釋案件審理,在我省還是首次。人民觀審團是一種群眾參與司法的創新模式,觀審團成員參加法院庭審并可以獨立發表意見,作為人民法院裁判的參考。最高法院曾經提出,法院審理一些重大、疑難、爭議較大的案件,可以考慮組織人民觀審團旁聽觀審,以適當方式聽取他們對案件處理的意見。
據悉,人民觀審團機制是落實“拓寬人民群眾有序參加司法渠道”的重要方式,重點適用于刑事案件,有利于增強司法透明度,提高案件庭審及裁判質量,有利于建立暢通、透明、簡便的民意表達機制,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通過馬某假釋案件的審理,也給旁聽的服刑人員上了一堂真實的法制課,提高他們積極改造、爭取減刑假釋的機會。(生俊東 白丞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