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鄉法院首例為聾啞人聘請翻譯
內鄉法院首例為聾啞人聘請翻譯
內鄉法院首例為聾啞人聘請翻譯
內鄉法院首例為聾啞人聘請翻譯(河南經濟報記者 張治中 通訊員 馮云虎 楊鋒)8月14日,南陽市內鄉縣人民法院巡回審判庭,在該縣師崗鎮一家養老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普通的民事侵權案件,訴辯雙方在法庭上互不相讓。但與以往不同的是,原告席上多了兩個“指手畫腳”的人,這便是聾啞人原告李某及該院免費專門為其聘請的手語翻譯人員。
原來原告李某在一起事故中,造成手指傷殘,通過村組調解未果,遂來到法院起訴,請求判決被告張某賠償損失。考慮到原告人系聾啞人,為充分保障聾啞人能正確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確保案件審理的客觀公正。法院專門聘請了該縣特殊教育學校的手語教師在開庭時為原告提供同步手語翻譯。通過翻譯人員的翻譯,原告表示理解審判人員的問話及被告的發言,并用手語比劃回答問題以及表達自己的意見和要求。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庭審,法庭有條不紊進行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及當事人最后陳述。在法庭調解過程中,由于原、被告雙方調解意見差距很大,無法達成調解協議,審判長遂宣布本案定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