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石瓊 通訊員 王晶雅)日前,記者從西峽縣人民法院獲悉,一農民因嘴饞想品嘗野味兒而設置電網捕獵,結果因小失大,被判處拘役4個月。
2014年10月27日,西峽縣米坪鎮趕仗村農民白某在距村不遠的南溝山坡處設置電網,以期捕獵野生動物。11月8日,一只野豬從此經過不幸觸網。隨后,白某被群眾告發。11月12日,白某被該縣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西峽縣人民法院于12月17日公開開庭審理,認為白某違反狩獵法規,使用禁用的工具捕獵,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遂判處白某拘役4個月。
本報訊(記者 石瓊 通訊員 王晶雅)日前,記者從西峽縣人民法院獲悉,一農民因嘴饞想品嘗野味兒而設置電網捕獵,結果因小失大,被判處拘役4個月。
2014年10月27日,西峽縣米坪鎮趕仗村農民白某在距村不遠的南溝山坡處設置電網,以期捕獵野生動物。11月8日,一只野豬從此經過不幸觸網。隨后,白某被群眾告發。11月12日,白某被該縣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西峽縣人民法院于12月17日公開開庭審理,認為白某違反狩獵法規,使用禁用的工具捕獵,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遂判處白某拘役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