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付栓 通訊員尹靜波 何 孔)表弟從遠方來,心中高興,張某和哥哥陪著表弟飲酒到次日凌晨一點多鐘。為了不耽誤第二天上班,張某便起了大早,駕駛兩輪摩托車去上班,不料途中遇交警,一查竟是醉駕。
11月18日早上7點多鐘,市公安局溧河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隊民警正在雪楓路和南新路交叉口執勤,發現一男子駕駛一輛兩輪摩托車沿南新路自北向南開過來,看到路口有民警執勤,便想掉頭,卻被一輛正常行駛的貨車擋停在路上。民警上前檢查時,一股刺鼻的酒氣撲面而來,于是立即將該男子控制。經查,該男子姓張,11月17日晚上,張某的表弟從外地來到南陽,多年沒見,張某便叫上哥哥和表弟一起在自己家中舉杯暢飲。第二天早上,張某騎著摩托車去上班,沒想到被交警查獲。經鑒定,從張某血液中檢出乙醇,其含量為224.08mg/100ml。目前,張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取保候審,等待他的將是拘役、罰款、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申領的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