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用警查酒駕 本報記者 徐 蕾 攝本報訊( 記者 徐 蕾)1月22日中午,城區孔明路、工業路上幾十名交警帶著酒精測試儀逐一檢查過往車輛。這些警察里面就有來自信陽市交警支隊的民警。當天,兩次行動,兩地交警共查獲45個酒司機。
當天中午1時30分,在光武路與孔明路交叉口南,信陽、南陽兩地十余名交警在風雪中擺起了路障。
下午2時,在孔明路查緝點,民警在檢查一輛奧迪車時發現車內有酒氣,用酒精測試儀對司機進行酒精檢測,結果為83mg/100ml,已達到醉駕的標準。司機本想解釋,但聽面前的人說是信陽的交警,便只好跟著上了警車。
據了解,春節臨近,酒駕也進入復發、高發期,從1月15日起至2月28日,我省開展45天整治酒駕專項行動,逢周五必查,每月至少3次異地用警。
1月22日當天,我市共查獲醉駕3起,酒后駕駛42起。根據省交警總隊的要求,對酒后駕駛的,要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用足拘留、吊銷證照、罰款、扣分等各種法律手段,一律頂格處理。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要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嚴禁降格處理或久拖不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