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胡楚強)市政府日前下發《南陽市數字化城市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各縣(區)加強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建設,整合城市管理資源,保障系統規范建設和高效運行。
數字化城市管理,是基于計算機硬件和網絡環境,集成地理空間框架數據、單元網格數據、管理部件數據、地理編碼數據等多種數據資源,采用單元網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事件管理法相結合的方式,通過多部門信息共享、協同工作,建立統一指揮、監督有力、分工明確、責任到位、處置及時、運轉高效的城市管理監督指揮體系,實現對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市容環境秩序的精細化、標準化、信息化、動態化的監督管理。
市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運行實行“一級監督(市級)、兩級指揮(市、區)、三級管理(市、區、街道)、四級聯動(市、區、街道、社區)”的管理模式。各縣(區)可根據城市規模和管理現狀,建立相應的管理模式。
《辦法》指出,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負責本轄區內數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工信、發改、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劃、公安、城管等職能部門和專業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數字化城市管理的有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