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經濟報 記者 張治中 通訊員 屈連文)南陽市民趙先生在某大型超市購買了4瓶“AK47伏特加”白酒,回家飲用后因口感差上網查詢,發現該酒品為假酒,于是向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投訴。超市一開時承認所售假酒愿意協商賠償;但一個月后,反稱消費者“惡意投訴,拒絕賠償”。目前,南陽工商部門已立案調查。
消費者投訴
近日,記者接到南陽市民趙先生投訴稱,在該市車站南路祿康源購物廣場買到假貨,遭遇維權難的經歷。
2014年3月28日,趙先生在祿康源購物廣場購買了4瓶維易哲國際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AK47伏特加”白酒,總價值312元。在宴請朋友時,因口感較差引發質疑,后來上網查詢得知,“AK47伏特加”白酒的正品廠家為青島道格拉斯洋酒有限公司,隨即向轄區臥龍工商所進行投訴。
4月4日,臥龍工商所電話通知趙先生“店長承認銷售假酒,愿意退貨,并給予3倍賠償”;一周后,在趙先生催問時,工商所答復“超市負責人出去旅游,都不在家”;直到4月底,工商所又通知趙先生“祿康源超市又有變化,你先寫一份書面材料送過來,把賠償訴求寫出來”。
記者調查
5月22日,記者隨同趙先生來到臥龍工商所,見到了該所的孫所長和辦公室劉超主任。
劉超告訴記者,接到趙先生投訴后,工商所多次到祿康源超市(車站南路店)進行調查,超市對于假酒的來源,聲稱是幾年前收購某超市的庫存,但遲遲不出具書面材料,也不愿意同消費者見面。
“超市稱趙先生是拿著假酒惡意投訴、抹黑祿康源企業形象。”臥龍工商所孫所長指著放在辦公桌上的一瓶AK47伏特加白酒說,5月12日,祿康源超市的負責人來到工商所,提供了從青島道格拉斯洋酒有限公司AK47伏特加白酒的進貨手續,并堅稱從未銷售過趙先生所指的維易哲國際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AK47伏特加”白酒,并明確表示趙先生沒有購物小票,拒絕賠償。
記者看到,這瓶伏特加白酒與趙先生提供給工商所的假酒從酒瓶形狀、外包裝等非常相似,但仔細分辨卻又不同:正面標識、瓶蓋等細微處與正品真酒存在差異。
“我在祿康源購物后要求開發 票,超市收銀員索回了購物小票,說是附在發 票底聯存檔記賬用的”,趙先生說,當時親眼看著超市收銀員把自己的購物小票和發 票底聯粘貼在一起的,祿康源現在明顯是店大欺客,故意設障礙。
廠家鑒定確為假酒
“從趙先生提供的照片來看,假酒確確實實來源于該超市”, 孫所長說,祿康源方面雖然辯稱自己沒有銷售假酒,但是面對工商部門的調查,企業拒不提供原始銷售記錄和購物小票。5月24日,青島道格拉斯洋酒有限公司向臥龍工商所出具了《真假鑒定證明》,上面顯示,“2014年3月28日從祿康源百貨有限公司查扣的AK47伏特加酒樣品,經我公司技術人員鑒定,該酒使用的商標、瓶蓋冒用我公司廠名廠址,是侵權產品。”
昨天下午,記者電話采訪了祿康源專門負責處理此事的徐經理,當她聽說記者采訪此事,以有事為由掛斷電話,隨后再也不接聽記者電話。
“祿康源超市售假及推諉行為,有失一家大型連鎖超市企業的社會擔當和責任,讓人失望。”趙先生憤怒的說。
目前,南陽市工商局臥龍分局臥龍工商所已經立案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