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圖/劉志強(記者 郭海方)我省最低工資標準再次調高。記者7月25日從省人社廳獲悉,省政府已印發了《關于調整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7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按一、二、三類行政區域劃分,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400元/月、1250元/月、1100元/月,增幅分別為12.90%、13.63%、14.58%;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3.5元、12元、10.5元,增幅分別為15.38%,15.38%、16.67%。
這是自1995年《勞動法》明確實行最低工資制度后我省第10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本次調整是為落實國家確定的“十二五”期間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控目標,同時也是為落實2014年省“兩會”《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要求。為確保此項工作落在實處,省人社廳已與省總工會、省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省工商聯聯合發文,要求各類企業認真貫徹落實河南省最低工資規定,向本單位勞動者公示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標準,確保低收入勞動者勞動報酬權益。同時,嚴肅查處各種違反最低工資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