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王笑荷)近日,我市首個私人電動汽車充電樁建成投用,“樁主”是方城縣趙河鎮的阮海運。
阮海運說,他在深圳花費16萬余元購買了一輛油電混合動力汽車并上了牌照。回到南陽后,他向供電部門申請在家中安裝私人電動汽車充電樁,幾天后,充電樁就報裝完畢。以前,阮海運用家用電源給車充一次電要五六個小時,現在用充電樁可節約一半時間。該車充滿電后,用電可行駛70公里,電量不足時改用汽油作動力。
供電部門介紹,個人電動汽車充電樁的電費標準屬于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區、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中設置的充電設施用電,按照居民用電價格中的合表用戶電價標準計費,每度電0.568元。按照這一計算,阮海運的汽車充10度電可行駛70公里,每百公里能源消耗約為8元,遠低于使用汽油的消費。
需要安裝充電樁的居民,可到當地供電公司供電營業窗口申請辦理。在充電樁報裝業務受理過程中,供電企業不收取任何費用。充電樁(站)的施工需由用戶自行委托具備資質的設計施工單位根據供電公司供電方案進行設計、施工,所需費用由報裝用戶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