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年一度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全市紀念大會”暨維權活動中,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消協等行政執法部門對消費者投訴的各個行業的問題進行執法維權,目前,部分問題已經得到落實。
代收貨款后,物流公司失蹤
城區郭先生反映,他在城區經營著小針織品批發的生意,前段時間,社旗縣一名客戶向其訂購了一批襪子,說好要物流公司代收貨款,然而,等到郭先生去物流公司拿錢的時候,該物流公司卻已經人去樓空。郭先生說自己做這種生意,讓貨運部代收貨款是很普遍的現象,但是沒想到這次卻遇到這種不誠信的商家導致自己損失慘重。
南陽人民廣播電臺記者張揚就郭先生反映的問題聯系了市消協秘書長荊東風,他說:“前幾年每年都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在三里橋市場里有一二百家物流公司,大部分物流公司都是誠信經營的,但是,還有一少部分簡單辦個營業執照,租一間房子,買個電腦雇個人,就做起了業務,幫賣家代收貨款,收到幾十萬之后店主就攜款而逃,這就是犯法,屬于經濟類詐騙,已經不再是誠信經營的問題,如果情況屬實該物流公司負責人就涉嫌詐騙,需要事主及時報警。”
同時,荊東風建議,如果商家需要物流公司代收貨款,最好找一些正規的物流公司,不能貪圖便宜選擇小公司,以避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首飾以舊換新,珠寶店不同意
市民于女士投訴說,2003年,她拿著舊首飾在梅溪路與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的金福正珠寶店置換了一條黃金項鏈和一對耳環,近日,在佩戴的過程中,項鏈斷裂了,于女士便拿著購物憑證找到了珠寶店要求置換新的,沒想到卻遭到店家拒絕。
南陽人民廣播電臺見習記者夏倩對于女士反映的情況進行了了解,金福正珠寶店高級銷售顧問吳洋解釋說,于女士當年置換的金首飾是足金的,而現在市場上的首飾都是千足金,店里并不是不調換,而是置換要收取一定的差價,如果于女士同意,該店愿意為其置換。
記者從市黃金飾品行業協會了解到,黃金回收后,將送回廠家再次加工,但這筆費用,要由消費者來承擔。新舊首飾在進行置換時,珠寶店收取的損耗費和加工費以及差價,也是一種行業慣例。對于這樣的處理結果,于女士表示滿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