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南陽夫妻趁國慶節期間人們出去旅游的機會,竄至焦作扒窗入室盜竊現金及財物5萬余元。近日,焦作市山陽法院開庭審理了該起夫婦盜竊案。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兩年零兩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判處其妻孫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10000元。
聽說焦作人有錢
丈夫帶著懷孕妻子去盜竊
家住南陽淅川34歲的張某,多年前因盜竊罪,先后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出獄后張某整日里游手好閑。由于生活十分拮據,張某就和妻子孫某某商量:“去別人家弄點。”張某打算去偷東西,讓懷孕七個月的妻子望風。妻子不同意,張某怒道:“必須要去弄點錢,不然你肚子里的孩子沒辦法生!”
妻子想著家里的困境,就同意了丈夫的建議。但是去哪里弄錢呢?丈夫說:“聽人們說焦作人可有錢。”兩人就作案細節進行了詳細的策劃:國慶有錢人去旅游,趁著家里沒人去盜竊。
作案六次均成功
盜賊夫妻回鄉買房
去年9月19日一大早,張某和懷孕7個月的妻子騎摩托車從南陽淅川某小鎮出發,當晚6時趕到焦作。在一個小旅館入住后,張某當夜就去踩點。
20日晚上8點天下大雨,張某認為此時是作案的好時機,就帶妻子來到事先踩好點的焦作某高檔小區,孫某某望風,張某鉆窗入室,將抽屜里的16000元現金盜走。隨后,張某又來到另一家,依然采取相同的辦法,盜得現金和金項鏈金、耳環、金鎖等飾物。第一次作案得手,夫妻倆高高興興地回了淅川。
9月30日,倆人再次騎摩托車來到焦作,并采取同樣的辦法,4次入室盜竊,盜取四名被害人家中的數碼相機、玉飾品及大量現金、外幣等。六次作案,次次得手,夫妻倆盜竊財物約五萬元。回到家中,兩人把欠下的外債還完后,又在城里訂了一套商品房。但是,在交完房子首付款的第二天,焦作警方就找上了門。
帶你偷東西帶你飛
代價:孩子沒了+牢房
10月4日,兩人回到淅川,因為作案時精神高度緊張、恐懼,一會兒怕被居民發現了抓住,一會兒又怕被警察發現了抓住,加上淋雨、受涼。孫某某肚子一陣一陣發痛,回家后她發現接連幾天腹中的孩子靜悄悄的沒動靜。
兩人到醫院檢查后,醫生說已經沒胎音了,打保胎針也沒有用了。孫某某含著眼淚在醫院做了流產手術。
山陽區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張某和孫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且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張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當按照其參與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被告人孫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系從犯,應當從輕處罰。故法院作出如上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