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雪 通訊員 周大磊)近日,一名3歲男童在自家門前玩耍時,差點被一只流浪狗咬斷了食指。
7月25日上午,家住唐河縣大河屯鎮的男孩小軍在自家門前玩耍時,一條流浪狗突然從旁邊撲過來咬他。小軍的右手多處被咬傷,食指幾乎被咬斷。隨后,小軍被120急救車接進南陽萬和醫院手外科。經過3個多小時的手術,孩子的食指終于被成功接上。
在自家門口被流浪狗咬傷,應該由誰承擔責任?本報律師郭秀峰表示,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傷的,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由于流浪狗無法確定其所有人或管理人,受害人便失去了索賠對象,只能自行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