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何新紅 張提)“一流環境吸引一流人才,一流人才創造一流業績”,人才政策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勵人才具有根本性、決定性意義。南陽要全面深化改革,建設大美、活力、幸福南陽和高效生態經濟示范市,實現經濟社會轉型跨越發展,關鍵要靠人才的支撐和保障。日前,《南陽市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及團隊引進培養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正式發布,在高層次人才的引進培養、創新創業支持、工作生活待遇和服務保障等方面進行改革創新、完善提升,進一步凸顯政策優勢,寄望在招才引智工作中發揮政策上的“黃金效應”。
《辦法》分為6部分40條,也稱“南陽人才新政40條”。相比以往的人才政策,“南陽人才新政40條”有諸多創新。
系統性和操作性更強
“南陽人才新政40條”首次建立“5+1”的人才分類機制。打破原有按行業劃分人才的模式,將我市重點引進培養的高層次人才,按照能力水平和業績貢獻分為國內外頂尖人才(A類)、國家級領軍人才(B類)、省級領軍人才(C類)、市級領軍人才(D類)、高級人才(E類)5個層次,不同層次的人才享有不同的政策。對我市急需緊缺、確有真才實學、社會貢獻較大、現行人才目錄難以界定的在某些方面具有特殊才能或特別貢獻的“偏才”、“專才”,經過評審認定也可以享受相應的人才政策。5類高層次人才+“偏才”、“專才”,就形成了人才新政重點保障的“5+1”人才范圍。
建立“1+X”操作體系。制訂了22項操作實施細則,既讓人才比較清晰全面地了解南陽有哪些人才政策、能夠對號入座,又讓人才知道通過什么樣的渠道和方式獲得政策支持。
同時,新政在政策內容、保障范圍以及操作實施上,條理清晰、覆蓋面廣、實用性強,有效提高了人才新政的透明度、操作性和執行力。
分量更重吸引力更強
“南陽人才新政40條”為更好地吸引集聚各類人才來宛創新創業,在全市財政資金預算壓縮的情況下,市委、市政府仍然增加對人才和團隊創業項目資助,激勵力度前所未有。對從事符合我市重點經濟發展領域的科研與技術開發項目、并由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控股或擁有不低于30%股權的企業,經審定后,由受益財政給予30萬元~50萬元的科技開發啟動資金。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及團隊在我市創辦高新技術企業,且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技術成果國際領先、能夠填補國內空白,有較高科技含量、良好市場潛力和產業化條件的,經審定后,由受益財政給予100萬元的創業啟動資金。
提供事業身份保障。首次對高層次人才事業編制保障進行了創新。對剛性引進我市超(滿)編事業單位的各類高層次人才,由市、縣區機構編制部門按照有關規定核定專項編制。對進入企業工作的高層次人才,根據本人意愿,可以核定人才專項編制,保留在市、縣區人才交流中心,但不改變引進時約定的工資、福利等供給渠道。
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更加便捷。引進高層次人才評聘專業技術職務,不受所在單位專業技術崗位數額和結構比例限制。在國外取得的業績成果,可以作為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時的業績依據。業績成果突出的人才,可不受資歷和現有專業技術職務限制,直接申報評審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市場化手段更加豐富
“南陽人才新政40條”堅持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場“無形之手”一起抓,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形成了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用人單位主體、社會力量參與、項目平臺帶動的人才工作格局。
在創業融資上,逐步提高財政資金間接扶持比例,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風險池資金等融資扶持資金,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人才項目和企業,加大人才創業企業擔保融資,鼓勵政策性擔保機構對符合條件的人才創業企業融資擔保。逐步擴大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規模,鼓勵設立人才創新創業引導基金子基金和南陽市中小企業信用貸款風險池資金,改善企業融資環境。
在成果轉化上,國家、省、市對科技成果完成人和為科技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人員的資助,不受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額限制。符合稅收政策規定條件的高校、科研院所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給予科技人員資助,獲得人在取得股份、出資比例時,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在引才激勵上,實施引才激勵制度,對幫助我市引進A、B類人才及“省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的個人或中介組織,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20萬元獎勵。
在平臺建設上,對建站成功的院士工作站,一次性給予30萬元資助。對新建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河南省博士后研發基地,給予每站20萬元~30萬元資金補助;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進站開展科研活動,每進站1名博士后給予10萬元經費資助;被評為優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河南省博士后研發基地給予2萬元的獎勵。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研發平臺,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30萬元、10萬元資助;對引進的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且成果在我市轉化的國家級研發平臺,一次性給予50萬元資助。對經認定的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留學生創業園、大學生創業園,給予30萬元資助。
服務保障更加貼心
新政涵蓋人才最關心、最直接、最迫切需要解決的住房、工作生活待遇、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方方面面,讓人才生活更加便捷舒適,創業更有信心。
在人才住房和工作生活待遇方面,對A類人才給予100萬元安家費,提供不低于100萬元的科研啟動經費,每年給予2萬元崗位津貼、1萬元差旅費。對B、C類人才分別給予60萬元、40萬元的安家費,提供不低于30萬元、20萬元的科研啟動經費。對D、E類人才給予不低于15萬元的安家費,提供5萬元~10萬元的科研啟動經費。對引進的高端外國專家實行一次性資助,按照年薪30萬元~50萬元、50萬元~80萬元、80萬元以上3個區間,分別按年薪的40%、50%、60%的標準給予資助,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60萬元。
在子女就學方面,對我市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的子女,在所屬行政轄區內,根據就學意向,由教育部門妥善安排優質教育資源。
在醫療保障方面,A類人才參照享受河南省一級保健對象醫療保障待遇(特殊人才待遇),B類人才享受河南省二級保健對象醫療保障待遇,C類人才享受河南省三類干部醫療保障待遇,D類、E類人才參照享受南陽市正、副處級領導干部醫療保障待遇。
在交通出行方面,對A、B、C、D、E類人才均配備工作用車或給予工作用車購置一次性補助。
此外,“南陽人才新政40條”還明確了人才退出約束機制,市評審認定委員會每年對資助對象的工作情況跟蹤了解和業績評價,對綜合評估達不到相關要求的,可暫停資助。引進人才因個人原因未履行合同或在資助期內有違法違紀行為的,經審定后,取消相關待遇、追繳已資助經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