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搬走,標識牌仍留本報記者 鄭 磊
在市區永安路與新華路交叉口,“南陽市收容教育所”的牌子指向了永安路上,可辦事的市民發現,拘留所搬走已經半年有余。近日,不少市民向記者反映,因為市區一些標志、標識牌不正規,讓他們跑了不少的冤枉路。
自從南陽市拘留所從永安路上搬到南新路上之后,在永安路老拘留所旁邊開門店的李先生,幾乎天天都有人向他詢問新拘留所的位置。“我說明新拘留所的位置,一些人還不相信,他們說‘路口還標有標識牌,咋就換地方了’。”李先生說,好多去拘留所的人,都是大包小包拎著背著來拘留所辦事的,行動都不方便,當打聽到這里已經搬走,他們顯得疲憊而且沮喪。
在南新路上趙營社區路邊的東側,路邊一塊牌子赫然地注明著“南陽市交通警察支隊公路巡邏直屬大隊第五中隊”。而這塊牌子的后面,正巧是宛城區運管局白河中心管理所。在該管理所院內,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塊牌子豎立在這里已經有好幾年了,因為立的這塊牌子,好多群眾以為這里是交警隊,還有的司機直接拿著罰單來這里交罰款。
記者走訪市區發現,一些不正規的標識牌,有的涉及行政單位,有的涉及道路名稱,還有一些涉及公交站點等服務行業。
“一個路標,可能讓司機少跑一段路;一個交通標識牌,可能會給司機一個提醒,避免一場交通事故。”在采訪中市民反映,城市各種標識牌不僅是給路人的一個提醒,從某種意思上講也是城市的形象。希望相關部門及時設置新的標識牌,以免“坑”更多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