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導文明交通,杜絕車窗拋物走在城市街頭,你可能會看到這樣一種現象:一個塑料袋從飛馳的小車車窗中飛出,在半空中飄蕩;一瓶飲料連瓶帶水從另一個車窗飛出,在地上砸出帶著味道和顏色的水花;搖下車窗,腦袋一探,一口臟痰應聲飛出……各種“垃圾”都可能從車窗飛出,車窗拋物、亂扔垃圾等不文明現象不僅污染了城市環境,更危及行車安全。
“車窗拋物”是馬路上常見的一種交通陋習。調查:隱形的殺手
曾有一個實驗,在賽車道旁放置一塊檢驗合格的汽車擋風玻璃,賽車手以每小時70公里的速度向這塊擋風玻璃駛來,并隨手扔出一個蘋果,被擊中的擋風玻璃瞬間裂花,如果沒有防護膜,就成了碎片。在另一個實驗中,僅僅一兩重的空礦泉水瓶,在約100公里的高速狀態下,可將鋼化玻璃砸碎。
2014年11月12日,湖北一位環衛工在道路中間撿拾一個煙盒時,先被一輛越野車撞向對向車道,又被對向車道的面包車迎面撞上,不幸身亡。去世時,環衛工手里還緊緊攥著剛剛撿起的煙盒。
3月6日晚10點,在滬昆高速往西方向1030公里處,一贛A牌照的江鈴車上一名乘客,隨手往窗外扔了一個瓶子,砸壞了后面行駛的一輛贛M牌照進口寶馬車的前大燈。高速交警趕到現場進行協調,最后扔瓶子的乘客向寶馬車主賠償了13900元。
對車窗拋物交通違法行為,根據道路安全交通法規定,乘車人不得向車外拋撒物品,違者可處以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機動車載物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違者可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為了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全國文明城市,從3月23日起,全市公安交警部門將開展“亂闖紅燈、車窗拋物”集中治理活動, 活動期間,公安交警部門將成立專項治理小分隊,采取流動巡邏、路面查處、視頻監控查處、群眾舉報等手段,開展專項治理。 公安交警部門希望廣大市民利用手機、照相機、車載記錄儀等設備,拍攝記錄下這些交通陋習,積極向公安交警部門舉報,共同抵制這些交通陋習和不文明行為。 舉報者可將自己拍攝到的內容通過南陽交警微博、南陽交警微信在線上傳,也可傳輸到nyjjxck@163.com。交警部門將向新聞媒體推薦刊發,或利用南陽交警的微博、微信進行推送。
南陽交警發出倡議:拒絕車窗拋物,從我做起。如果您有私家車,不妨在車內放置一個小垃圾桶,駕乘人員都能夠從不起眼的細微之處做起。希望廣大駕駛人和乘車人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首先自己做到不車窗拋物,并大膽同車窗拋物的不法行為做斗爭,勇于舉報車窗拋物者,為我市文明城市建設貢獻自己的一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