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
山東省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濱州市海河管理局黨支部委員、副局長劉紅心公車私用問題。劉紅心違規使用單位公車接送親屬,濱州市紀委給予劉紅心黨內警告處分,責令其退繳相關費用。
2。濟南市市中區商務局公款購買節禮問題。濟南市市中區商務局公款購買節禮,共計支出5.721萬元,由下屬單位和服務對象報銷。濟南市市中區紀委監察局給予時任局黨委書記、局長于彬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
3。濰坊市寒亭區地震局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問題。濰坊市寒亭區地震局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共計3.4萬元,寒亭區紀委給予時任局黨支部書記、局長王作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違規發放的津貼補貼予以收繳。(山東省紀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報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項城市第一實驗中學副校長高廣峰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問題。2015年11月28日,高廣峰在辦理其岳父喪事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違規收取下屬禮金9700元,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2016年2月1日,項城市紀委給予高廣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違紀所得。
2。柘城縣第二實驗中學違規長期租車、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該校長期違規租用個人車輛作為學校公務用車,并支付租車費用27萬元;該校違規發放教師課時補助費31.2673萬元。校長梁萬璋對上述問題應負直接責任。2016年3月24日,柘城縣監察局給予梁萬璋行政撤職處分。
3。汝州市廟下鎮南楊莊村黨支部書記杜建設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6年1月,廟下鎮計生辦撥給南楊莊村村室建設補助款3.17萬元,杜建設以2015年度計生工作誤工補助名義將其發給村“兩委”9名成員,隨后用建筑業發票入賬報銷。2016年4月15日,汝州市紀委給予杜建設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收繳9人違紀所得。
4。漯河市史志檔案局黨組書記、局長王英才等人違規公款旅游問題。2014年12月,王英才和副局長王獻民、紀檢組長趙清智在昆明參加培訓期間,違規到騰沖和西雙版納游玩4天,后將8480元旅游費用在單位報銷。2015年12月18日,漯河市紀委給予王英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分別給予王獻民、趙清智黨內警告處分,責令個人承擔旅游費用。
5。焦作市解放區農林水利局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該局違規向職工發放各類補助共計3.97萬元,原局長馬全喜對此應負直接責任。2015年12月23日,解放區紀委給予馬全喜黨內警告處分。
6。南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陳艷波違規租用車輛問題。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該局違規長期租用他人車輛使用,并支付租車費用3.6萬元,陳艷波對此應負直接責任。2016年2月5日,南樂縣紀委給予陳艷波黨內警告處分。
7。淇縣農機局原局長崔炳燦、楊致遠違規支出煙酒等招待費問題。崔炳燦在擔任局長期間,安排會計將國有資產轉讓費賬外保管,且違規支出煙酒等招待費用18.5427萬元。2016年3月18日,淇縣紀委監察局給予崔炳燦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降為科員);楊致遠在擔任局長期間,延續賬外保管轉讓費,且違規支出煙酒等招待費用5.323萬元。2016年2月26日,淇縣紀委監察局給予楊致遠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河南省紀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