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郝曉霞 通訊員 張華艷 廖愷)撿到存折,通過猜測密碼,取走他人存款7000元。近日,桐柏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趙某管制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判處被告人張某管制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路邊撿到存折,心生邪念取走錢

  2015年10月26日上午,趙某在桐柏縣安棚鎮尹莊村倪溝附近路上撿到郭某遺失的一本郵政儲蓄存折。

  當日下午,趙某和朋友張某一起到桐柏縣安棚鎮郵政儲蓄營業廳,填寫取款7000元的取款憑單,張某在取款憑單上簽署郭

  某的名字,輸人自己假設的密碼進行嘗試。當趙某測試該存折賬號后6位數字為密碼時,沒想到竟然成功了,欣喜若狂的兩人取出7000元現金。

  正當丟失存折的郭某心急如焚時,卻發現自己賬戶上的7000元現金被取走,便立刻向警方報案。

  騙取他人財物,退賠損失受處罰

  經過調查,辦案民警對趙某張某兩人進行詢問。眼看事情敗露,兩人主動承認了猜測密碼并取走現金的行為,并將所得贓款7000元退繳安棚派出所。

  安棚派出所將7000元現金退還被害人郭某。兩名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郭某達成和解協議,向被害人賠禮道歉、退賠損失并取得被害人諒解。 桐柏縣人民法院審

  理后認為,被告人趙某、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張某在共同犯

  安棚派出所將7000元現金退還被害人郭某。兩名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郭某達成和解協議,向被害人賠禮道歉、退賠損失并取得被害人諒解。

  桐柏縣人民法院審判認為,張某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應對其從輕處罰。由于案發后贓款已退還被害人,并與被害人達成刑事和解協議并取得被害人諒解,遂根據相關法規,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南都晨報*南陽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