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上午9時許,焦作高速交警接到舉報:原焦高速上有一輛灰色面包車從鄭州至焦作方向逆向行駛。
現場圖接警后,高速交警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攔截。在攔截查處過程中,面包車駕駛人不但沒有減速停車反而強行闖卡;最終在原焦高速焦作站被另一組設卡的交警查獲。
當交警要求該駕車男子出示相關證件時,該男子聲稱“沒有駕駛證”。該男子不但不配合交警檢查,還情緒激動地從車內拿出約40厘米長的螺絲刀不停地揮舞,不讓交警靠近,并揚言誰敢扣他的車就捅死誰。
為了避免該男子情緒繼續惡化動手傷人,兩名交警先通過聊天的方式分散該男子的注意力,然后另外一名交警趁其不備,從該男子背后將其抱住并按倒在地。隨后,交警們一擁而上將該男子制服并奪下手中的兇器。
現場圖經查,該男子姓張,新鄭市人,11月7日剛剛刑滿釋放。同時張某的駕駛證已超過有效期,不具備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資格。
目前,張某已被移交至高新派出所做進一步處理。
(來源 焦作交警微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