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清風鄭州

日前,經鄭州市紀委常委會、鄭州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研究,并報市委常委會和市政府常務會議批準,決定給予鄭州市鹽業公司(鹽業局)黨委書記、經理(局長)張子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經查,張子建在任職期間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違反組織紀律,在干部選聘工作中違反有關規定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群眾紀律,未按規定公開單位重大事項。違反工作紀律,失職瀆職。違反生活紀律,與婚外女性長期保持不正當兩性關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