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清風開封
五一、端午將至,為進一步嚴明作風紀律,深入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0條意見落實,鞏固正風肅紀的新常態,現將近期查處的三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開封市祥符區人民法院違規發放車輛補助等問題
2013年至2015年,祥符區人民法院違規為黨組成員發放車輛補助60余萬元。
原黨組書記、院長李鴻斌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目前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違法問題司法機關正依法處理。
開封市示范區新城街道辦事處原黨工委書記張少慶私車公養等問題
2014年,新城街道辦事處虛列支出、超標準購買小轎車;張少慶違規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車輛維修費。
2016年12月,張少慶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開封市鼓樓區商務局違規購買禮品、發放補助等問題
2013年至2015年,鼓樓區商務局多次用公款購買禮品,2014年春節期間,違規發放補助津貼。
黨委書記、局長孫學奇在單位財務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2016年12月,孫學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以上問題的發生,再次暴露出在當前正風肅紀高壓態勢下,個別黨員干部仍然缺乏高度的政治警覺,對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置若罔聞,我行我素,頂風違紀。全市各級黨員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訓,自覺強化紀律約束,不折不扣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五一、端午臨近,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緊盯重要時間節點,持續加強監督檢查,嚴明紀律要求,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努力營造崇廉尚儉的節日氛圍。
對檢查發現和群眾舉報節日期間的“四風”問題,堅決做到零容忍、嚴懲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
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發生嚴重“四風”問題的地方和單位,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持續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處理越重”的強烈信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