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來源:猛犸新聞

  5月3日0點,鄭州市限購政策再次升級!

  主要內容:

  1。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區域。在《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在鄭州市部分區域實施住房限購的通知》(鄭政辦[2016)64號)規定的限購區域基礎上,增加新鄭市、滎陽市、中牟縣。

  2。在上述限購區域,暫停向注冊時間不足3年的企業(不含專管住房租賃業務的企業)銷售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下同)。

  3。在上述限購區域,暫停向己擁有一套以上(含一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單身人士出售住房。

  4。在鄭州市行政區域內,2017年5月3日(含)之后購買的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不滿3年的不得上市轉讓。

  5。在鄭州市行政區域內,2017年5月3日(含)之后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自簽署《贈與合同》并辦理轉讓確認手續之日起,贈與人滿3年后方可再次購買住房。

  簡而言之

  1、擴大限購范圍,新鄭市、滎陽市、中牟縣全部限購。

  2、注冊公司不到三年的,企業不準買房。

  3、單身的已經有一套房的,暫時不準再買房。

  4、自5月3號起,買的房房產證到手那天起,3年內不準賣房。

  5、贈予別人房子的,3年內不能再買房。